2019年失业2021还能领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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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6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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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22:26
不能,失业险最多能领取6个月
有些当地*明确规定失业补助金*执行至2021年6月底,但是也有些地方只能延期到2021年3月份,譬如江苏省淮阴市。
但是有些地方就暂时未收到通知,如广州市,参保职工失业前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并没有官宣信息阐述失业补助金2021年还有,最多是领取到上个月,2020年12月。
因此失业补助金2021年还有没有,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查看相关信息,一切以当地社保局公布的为准。
一类失业人员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另一类为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26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35元。
失业补助金需在12月底前申领,而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资金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失业人员领取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补助金本来是给2020年3月1日-12月31日期间失业的参保人员提供的补足,但不少地区为了继续深入落实党*、*和*省*关于“六保”、“六稳”决策部署,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作用,保障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失业补助金的申领时间延长。
部分地区将申领期限延长至了2021年3月31日,还有部分地区延长至了2021年6月底。具体详情需以当地社保*为准,大家可直接询问当时社保部门。若申领成功后,那么就能领取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