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3:33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58
恶意拖欠员工工资肯定是不合法的。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58
工地财务私自扣押员工工资不付是不合法的。因为工地的财务本身他只是一个工作者而已。所以说他并没有任何的权利去扣押员工的工资。而且这也是不合道理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59
虽然工地的包工头不一定有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也具有负担工资的义务,如果能够支付,并且拒绝支付的,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7 05:59
法律解释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法规配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