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向哪些部门备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4 20:40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31 18:55
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