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苏州的外来人员 怎么办理居住证?有什么条件?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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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24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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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20:28
苏州市居住证申请
1、制定《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苏州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目的是根据*、*和省*厅的部署,为适应苏州社会管理创新和转型优化发展的形势需要,保障苏州市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制定《办法》的目的是为我市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撑。
2、《办法》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从*到地方均已明确提出要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有效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中,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综治委制定的《2010年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要点》中,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行居住证制度。2010年6月27日,*在广州召开全国*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出要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按照办理居住证、连续居住、参加当地社会保障达到一定年限等条件,逐步为暂住人口办理落户。2010年6月30日,*、省*《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要积极实施居住证制度,逐步将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纳入其中。
3、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立法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暂住证申领办法》、《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苏州市外来流动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同时参考了深圳、上海、浙江、昆明、武汉等地居住证管理规定的内容和形式。
4、居住登记及居住证证件的主管部门是什么?
*机关是居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制作、发放以及居住信息管理与保护等相关工作。
5、居住证的分类和依据?
以拟在居住地居住时间半年为界线设置两种居住证:短期居住证与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下的发放短期居住证;对拟居住半年以上的发放居住证。主要依据有两个:一是参照*的指导意见;二是目前各级统计部门在计算人均GDP指标时将实际在经常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户籍人员也纳入常住人口进行统计。为此,我们在居住证管理中以半年居住时间为证件分类的界定标准。
6、居住登记对象?
所有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无论男女、年龄、职业均要求全员采集居住信息。在旅馆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内住宿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住宿登记;住院就医人员办理住院登记;流浪、乞讨等居无定所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登记。
7、居住证发放对象?
年满十六周岁,拟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居住证;拟在居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至半年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申领短期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以根据自己实际需要按规定申领短期居住证、居住证。
随着我市城乡一体化建设,原先将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划归为居住证发放范围的做法已经不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借鉴昆明、武汉等城市的做法,对于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求申办居住证。
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华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8、居住证在哪里办理?
为方便群众办理,我们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综治工作中心和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等分别设立了居住证受理点,具体以当地公告为准。申请人看到现居住地辖区内张贴公告后,即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受理点申请办理居住证。
9、申办居住证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申领短期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
申领居住证的人员除了提供以上材料,还应提供将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本人姓名的房产证、半年以上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10、已取得暂住证的人员,是否要重新领取居住证?
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申领暂住证的,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也可以前往现居住地受理点,凭有效的暂住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免费换领居住证。
11、居住证何时可以开始申领?
居住证申领工作从4月1日开始启动,为稳步推进这项艰巨的工程,金阊区、平江区和吴江市的部分社区将作为居住证制度先行地区即日起接受申请,然后逐步在大市范围内全面推开。具体请继续关注各辖区的公告。
12、居住证上载明了哪些信息?
居住证信息包括居住证表面的视读信息和居住证内芯片载入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个人相片、公民身份证号码、签发机关、签发日期等信息。机读信息包括视读信息及*面貌、从业状况、社会保险、婚姻状况、计划生育状况等信息。
13、居住证有什么作用?
非本市户籍人员持居住证,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享受公共服务。近年来,我市出台了涉及劳动、计生、入学、就业、医疗等诸多“流动人口同享社会福利”的规定,数量之多、内容之丰富,已经相当全面。居住证制度作为一个管理的引擎,将通过提升*部门的服务质量来保障各项福利待遇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以规范化的制度、信息化的手段让流动人口享受更便捷、更广泛的社会服务,让流动人口有更多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14、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在享受福利待遇上有无区别?
考虑到全市各地在流动人口待遇上仍有轻微差异,因此《办法》中对现阶段*及有关部门能够提供的,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的社会保障、子女义务教育、卫生防疫、职业技能培训等十个方面的权利待遇进行了基本罗列。具体可以享受的权利待遇,以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短期居住证和居住证在享受福利待遇上的差别也由各地*及相关部门进行明确。
15、对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有何规定?
居住证是流动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和享有居住地公共服务的证明。今后流动人口在享受各类公共服务时,应当出示居住证。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充分研究、开发并逐步完善居住证使用功能,保障居住证的使用。公共服务机构和商业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服务便利。
16、为什么居住证要求每年签注一次?
每年签注一次可以证明持证人在居住地是否连续居住,确保居住信息准确、完整,实现居住证长效延续性管理。尤其是一些社会福利待遇与居住年限挂钩的,需要通过每年签注来证实其居住行为的延续性。
逾期不办理签注或者不如实提供签注信息的,自动中止其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中止使用功能后,仍需要在本市继续居住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重新启用原居住证,连续居住时间从重新启用之日起计算。
17、居住证照片采集问题
照片信息的采集模式有两种:一是受理点安装高清摄像头,现场采集录入;二是在网上建立自助申办居住证,提供信息和照片上传,上传照片在现场受理时与本人身份证照片核对。
18、居住证的收费问题
申领居住证和办理居住证签注不收取费用。居住证遗失、损坏或者居住证主要信息发生变更影响使用功能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及时申请补领或者换领。补领或者换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工本费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19、为何要及时变更居住地住址?
本办法对流动人口的居住地住址发生变动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作了规定。主要考虑:一是服务发展的需要。加强流动人口实际居住地住址变更登记,有利于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底数和分布,科学分析流动人口数量、结构和趋势,盘活人口信息资源,为**及相关部门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发挥人口信息资源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二是服务群众的需要。由于各地发展不平衡,流动人口在不同居住地享有的权利待遇也不均等。及时确认流动人口的居住状况,便于流动人口及时享有居住地的公共服务,从而使流动人口空间转移和同步享有权利待遇有机衔接。
20、居住证的式样和制作?
经反复研究论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苏州市居住证将采用具有一定科技含量、便于信息化管理的IC卡材质,由*机关统一制作、签发。短期居住证在外观形式上与居住证完全一致,符合条件的半年内可通过签注手续转换为居住证。在实际应用中,将依托强大的后台数据库和众多的后台终端来强化识别功能,体现短期居住证与居住证的区别。
21、居住证的管理机制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和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因此,按照中办、国办2007年转发的*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的“坚持*统一领导、*依法行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区依法自治、群众广泛参与”的总体要求,《办法》要求各级*应当加强对非本市户籍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将制作居住证所需费用以及非本市户籍人员服务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明确了*机关作为非本市户籍人员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工作主管部门的责任,并对*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的工作也提出了相应要求。《办法》除要求*部门提供使用保障外,同时鼓励其他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组织为“居住证”的使用者提供更多社会便利,有效提升“居住证”的含金量。
22、居住信息的管理
居住证相对于暂住证的一个重要发展进步,就是以居住证为载体,有效整合*各有关部门现有非本市户籍人员管理信息资源和服务管理职能。因此,《办法》明确*机关和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应当完善流动人口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和居住证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信息保护等级、信息查询与使用授权、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相关部门应当将采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信息通过政务网平台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从而,真正实现跨部门、跨系统的资源共享,切实提高管理效能,真正形成工作合力。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01 20:29
居住证的发放对象为所有非苏州户籍的16周岁至60周岁的外来流动人口,首次申领居住证全部免费.
申领短期居住证的人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住房租赁合同或单位租房证明)。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等材料
将在劳动就业、子女入学、社会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获得更多与苏州户籍居民同样的待遇。
“居住证”淡化了户籍管理的概念,强调的是居住理念,居住证可全省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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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20:29
在苏州居住半年,在就近的社区办理,具体可以问就近社区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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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20:30
所在小区的居委会,会有派出所的人到你住的地方办的。是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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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 20:30
有个暂住地址,提供两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就可以去就近联防队办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