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5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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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9:25
通常来说户主和施工人之间存在的是承揽合同关系,施工人发生意外,一般应自行或由其雇主承担后果,但户主如存在选任上的过失(施工人不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可能需承担次要赔偿责任,赔偿比例通常在20%-40%之间。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权责任法实行后,对上述司法解释进行了更改,雇主对雇员的自身损害不再承担“无过错责任”,而是承担“过错责任”,即按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扩展资料:
规避风险的方法:
规避风险的好办法,在于不要把自己变成雇主,不要让自己陷入雇佣法律关系或劳务法律关系的泥潭当中。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是承揽合同关系当中的定作人,我们就无须对工人干活提心吊胆了。我们只需小心不要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当中有过错就行。
司法实践当中,有不少雇主主张是承揽合同关系,而工人主张是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承揽合同关系和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一个法律当中的难点,有各种各样的理论,而目前*大多倾向于认定为是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
所以我们要想办法确认一定是承揽关系而不会是雇佣关系或劳务关系才行。所以,我们不要直接跟工人建立任何关系,我们要找工人所在的单位建立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09:25
新购买的空调安装过程中安装师傅出现意外的,跟用户没有关系,相关责任由安装工和商家、厂家共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