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过户,能把他的车牌一起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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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2 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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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05:19
不可以,车辆过户不可以连牌照一起过户。
车辆可以办理过户,只要双方携带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件即可,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车牌在你持有使用满3年后,卖掉车子,可以申请保留半年,买新车上老牌子。不满3年,或是不想要车牌,卖掉车子,车管所会收走车牌。
一、车牌过户具体情况
1、车牌的赠与
车牌属于国家共有财产,它并不属于任何个人或者集体,车主对车牌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拥有权,因此并不能随车过户。只能是当地*赠予给企业或者个人使用,并不能通过个人和个人之间的相互赠予来获得。
2、车牌继承过户
例如直系亲属的过世,原则上车牌不属于私有财产不能继承过户。但是在北京、上海等特殊的一线城市中,车牌本身价值非常高,所以在这样的城市中还是可以继承,需要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所有继承人到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车牌号转让
最常见的是夫妻双方转让过户,以深圳为例,根据《深圳市小汽车增量*管理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将名下登记的本市车辆变更至无车且无有效指标一方,可以凭结婚证书等有效证件直接办理,无需申请指标简单来说,夫妻其中一方没有车也没有指标的,可以申请车辆和车牌过户给另一方。
4、原车牌保留使用
原车牌必须使用1年以上,可以保留时长达2年(从车辆办结转移或注销登记的时间开始计算)。车辆转移、注销、迁出,购买新车或二手车时候可以申请保留车牌,旧的车牌号可以用到“新车”上。最后就是对于涉及原车交通违章和事故必须处理完毕才能申请。
二、车辆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
2、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经工商部门备案后才能办理车辆的过户或转籍手续。
3、等评估报告出来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好的过户凭证由买方保留,卖方最好也保留一份复印件,以备日后不时之需。
三、车辆过户所需手续
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
3.车辆原始购置*或上次过户*原件及复印件;
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必须到场,过户费用一般都在300~500元,最高不会超过900元。最后还要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四、车辆过户车牌照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车辆过户车牌,车牌一般保留原车主。车辆过户的车牌处理:车辆过户后可以保留车牌。车牌管理改革明确指出,购买二手车时可以保留原车牌。同时放宽了原牌照的使用寿命,如果原车主一年内不申请使用,车牌将重新进入号码池,向社会发放。原车牌照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可放宽原车牌照使用期限。
牌照是属于国有性质,是不能参与交易的,公民只能享有牌照的使用权,只能使用这个车牌,不能卖给别人。
车牌是跟人走的,而不是跟车走的,车牌只能在自己换新车的时候才可以继续使用,想要把车辆过户,需要重新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车主用户在使用车牌超过了一年,在车辆过户的时候就可以提出申请保留车牌,保留时间最长为一年,需要一年之内去申请,超过了一年还没有去申请保留,那么车牌就会自动放入号码池,让别人来进行选择,同时意味着车主用户失去了此牌照的使用权。
牌照是属于国有性质,是不能参与交易的,公民只能享有牌照的使用权,只能使用这个车牌,不能卖给别人。
车牌是跟人走的,而不是跟车走的,车牌只能在自己换新车的时候才可以继续使用,想要把车辆过户,需要重新上牌才能上路行驶。
保留车牌的条件:
1、车辆车牌必须在你户头上年满3年。年满3年以上之后出售才有资格保留自己的车牌。如果在自己的户头下并没有满3年,那么不能申请保留车牌;
2、保留车辆车牌必须在过户后6个月内申请。就是6个月内要购买新车把车牌过渡到新车上,时间过了就不能申请;
3、必须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上牌,并且原车行驶证上的车主和买新。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时,需要改变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二条 车主在办理机动车注销或者是转移登记之后,机动车车主再申请办理新买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相关部门继续申请使用自己原来机动车的车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