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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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8 08:39
在法律上面也对 偷税漏税 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是 纳税 人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积极交税,反而做了 偷税 漏税行为,那么自然是会遭受法律的惩处。那么偷税漏税法律规定有哪些?跟着 网 小编一起来议论下。 偷税漏税法律规定有哪些?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税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 行政处罚 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第二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3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 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一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 刑法 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 数罪并罚 。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合理避税是不是偷税漏税的一种? 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权力和法律规定,由*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 税收收入是我国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向企业和公民征收的,以此来解决国计民生,收入分配等问题。税收关乎我们每一个人,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按时交税都是我们应尽的义务!然而,现实中还是有不少企业因为偷税漏税而被处以严厉的处罚乃至刑罚。最近专车 公司 Uber中国涉嫌偷税漏税就被传的人尽皆知。那什么才是合理避税、偷税漏税呢?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有区别吗?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规避、降低或延迟纳税义务的行为。客观原因是税法及其有关法律的不健全,不完善。避税是一种合法的行为。那避税还有不合理的吗?什么才是合理的避税呢?合理避税是针对纳税人而言的。是纳税人运用税收*,合理的规避税收降低税负。合理避税的前提是,不违反税法。也就是说,不同的纳税人对国家税法规定的条目理解是不同的,有些纳税人理解透彻,并能够充分联系结合相关规定,就能充分利用税法的规定为企业降低税负,而有些纳税人断章取义,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就可能会给企业造成损失。 偷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漏税是指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 合理避税和偷税漏税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