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27 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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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3:17
应该向开发商进行追责,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责任。
如果房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受损房屋业主。一方面可以要求开发商尽快维修好房屋,另一方面也可以要求索赔。
一、事情的起因什么?
洪先生在杭州市临平区荣安春和闻莺院有套排屋,他说当时他花了600万买了这套房。今年6月收房时发现了不少问题,最闹心的是楼房的上面,下面都渗水。洪先生说:“本来打算规划一个影视厅,一个健身房由于地下室负二层漏水,导致现在都还没有装修。地下室地面漏水是从泥巴里面渗出来的,因为地下室没有架空层,就只有土和混凝土。开发商一直说找方案,但是一直没有做出实际行动。”二、房屋出现问题应该找谁?
1、从业主收楼之起,在保修期限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屋维修责任。
2、如果开发商没有进行解决或对开发商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房屋维修范围有哪些?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
3、供热与供冷系统。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一旦房屋出现质量或者其他问题,应当及时向开发企业主张维修责任。避免由于业主自身怠于行使权利而造成超过保修期限,将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3:17
应该去寻找开发商,因为当时在买房子的时候根本不是这样承诺的,但是现在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且是花了600万。对方现在也说了,这个事情不一定可以解决,感觉真的很不负责。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3:17
我觉得男子应该向房地产公司追责,房地产公司没有很好的完成房子的排水工作,所以造成这种情况。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4 03:18
应该找开发商,物业管理人员,材料贩卖商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