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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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5 23:21
开*时,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如下:
1、开*时填写的信息不同
一般纳税人需要在申报的“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为企业的凭证,索取申报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而销售方为其提供开小规模纳税人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小规模纳税人是具有唯一性的,只要税务*系统里面查到了这家企业的*代码不同,就可以查询到这家企业的进销项*情况,也就可以知道企业是否虚开*了。
2、性质不同
一般纳税人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不可以办理现金支取。。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资金,但是取出资金必须通过公司转账支票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然后再通过公司现金支票支取。
2、职责不同
一般纳税人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领用、维护、赔偿、报废、报损以及人员调动交接制度,保证账物相符。
而小规模纳税人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
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一般纳税人
百度百科-小规模纳税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0:5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在: 1、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未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纳税人,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2、税率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适用3%税率。一般纳税人一般适用6% ,9%,13%几档税率。3、 *权限不同,小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只能开具普通*,不能开具*专用*,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既可开具普通*,亦可开具*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应征*销售额在500万及以下且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而一般纳税人年应征*销售额须在500万元以上且会计制度健全、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
感谢您的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2:47
区分对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需要根据有没有”*一般纳税人证书“或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没有加盖”*一般纳税人“印章。
单位向外开*,如果对方要求开*专用*,就需要对方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专用*与普通*的区别:
*专用*是我国为了推行新的*制度而使用的新型*,与日常经营过程中所使用的普通*相比,有如下区别:
1.*的印制要求不同:
根据新的《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专用*由*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
2.*使用的主体不同:
*专用*一般只能由*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
3.*的内容不同:
*专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金额、适用税率、应纳*额等内容。
4.*的联次不同:
*专用*有四个联次和七个联次两种,第一联为存根联(用于留存备查),第二联为*联(用于购买方记账),第三联为抵扣联(用作购买方扣税凭证),第四联为记账联(用于销售方记账),七联次的其他三联为备用联,分别作为企业出门证、检查和仓库留存用;普通*则只有三联,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联,第三联为记账联。
5.*的作用不同:
*专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以用作购买方扣除*的凭证;而普通*除运费、收购农副产品、废旧物资的按法定税率作抵扣外,其他的一律不予作抵扣用。
不得开具*专用*的十六种情形
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依据:《*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
1.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专用*,只能申请代开*普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代开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三、免征*不得开专用*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适用免征*规定的应税服务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四十九条
3.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4.*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专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
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适用税率全额征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免征*货物专用*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780号)
5.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跨境应税服务*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9号)第六条
6.销售熊猫普制金币免税收入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熊猫普制金币免征*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号)
7.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不得开具*专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47号)规定,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免征*。鉴于部分地区农村电网维护费改由其他单位收取后,只是收费的主体发生了变化,收取方法、对象以及使用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为保持*的一致性,对其他单位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免征*,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电网维护费征免*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591号
8.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有机肥产品,应按规定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机肥产品免征*的通知》(财税〔2008〕56号)第四条。
9.纳税人销售免税的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应一律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的通知》(财税〔2007〕83号)第三条
10.自2007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不得开具*专用*;凡开具专用*的,不得享受免征**,应照章全额缴纳*: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号)第二条
11.纳税人所销售的免税图书资料,不得开具*专用*
(1)纳税人所销售的免税图书资料,应一律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已开具*专用*的必须全部追回后,方可免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广州分公司销售进口图书资料免征*的通知》(国税函〔2005〕360号)
(2)纳税人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专用*,应将专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无法追回的,一律照章征收*。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和营业税优惠*的通知》(财税[2013]87号)
12.债转股企业将享受免征**的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专用*
鉴于债转股企业投入到新公司的实物资产享受免征**,因此债转股企业将实物资产投入到新公司时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债转股企业实物投资免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4号)
四、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只能代开专用*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能自行开具专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征收*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3.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征收*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4.小规模纳税人除上述特殊规定以外,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可代开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专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纳税人代开专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纳税人,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的纳税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第五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接受方索取*专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不得开具*专用*:
1.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2.*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1号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4.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依据: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和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6.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依据: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第三条
六、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专用*
实行*退(免)税办法的*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
七、纳税人销售旧货,不得开*专用*
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易征收*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三条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专用*
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专用*:
如果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不再作为*扣税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抵扣*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1号)第一条
九、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按照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专用*
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应非临床用血**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456号)第二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四条
十、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用*
1.除《*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附注:《*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依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2.凡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都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并建立健全账簿。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按销售额依照*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第三条
十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使用*专用*
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应当按照销售额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专用*
*依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
十二、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和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第二条
十三、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专用*
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十一条
十四、钻石出口不得开具*专用*。
钻石出口不得开具*专用*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钻石交易*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31号)第六条
十五、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
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时,应当向购买方开具国家税务总局统一监制的普通*,不得开具银行自制的金融专业*:
普通*领购事宜由各分行、支行办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第二条
十六、简易计税方法不开专票情况
1.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专用*。
2.小规模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不可自行开具*专用*,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专用*。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国税函〔2009〕90号)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国税函〔2009〕90号)
3.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等文件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应开具普通*,不得开具*专用*。(国税函〔2009〕90号)
(2)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国税函〔2009〕90号)
(3)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专用*(国税函〔2009〕456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4:55
每个企业都要办理税务登记证,都有一个税务识别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7:20
要对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对方要用这些资料来证明其是一般纳税人才可以开*专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10:01
对方能开*专用*或*普通*均是一般纳税人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12:59
这个的话看你的客户要求开什么你就开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