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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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4 00:57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为了确保自己能够得到赔偿,防止加害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办理诉前财产保全。那么办理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是什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下面小编将带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交通事故诉前财产保全提交的材料:
(1)诉前保全申请书。
(2)原被告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人口信息、驾驶证复印件等。
(3)*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4)赔偿费用证据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费用清单、医药费单据等凭证。
(5)现金担保。
注意事项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五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2)交通事故案件诉前财产保全,一般适用于肇事车辆无保险,或仅有交强险且肇事方经济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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