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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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22:30
法律分析:社保退费办理流程:1、单位或个人携带资料到地税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退费:2、地税办税服务厅柜台初审,打印《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社会保险费退费明细表》退参保单位或个人作受理凭证;3、地税部门进行退费查实,并由劳动部门审核待遇发放情况;4、办理退款。社保退费所需材料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7、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除外上述的材料,单位和个人申请退费,还需要根据各自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单位需提供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