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4:32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1 22:13
年检须知 2006-03-06 点击率:616 一、 年检对象 凡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局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应参加2005年度年检。 二、年检时间 自2006年3月16日至2006年7月16日止。 三、企业年检程序 (一)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内资企业到各工商分局提交年检材料,外商投资企业到顺德区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科提交年检材料。 (二) 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三) 企业缴纳年检费; (四) 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 四、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申报年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内资企业法人由于本年需要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故需一并提交营业执照正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股份有限公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04年7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设立的内资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问题要求提交审计报告的企业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其余企业只提交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没有营业额的企业需提交情况说明; 7、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需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交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其他法人经营单位提交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10、年检报告书等相关表格可于‘顺德红盾信息网-网上工商-表格下载-企业年检’栏目中下载,或到相应的受理点领取。 网址: http://www.sdgs.gov.cn 五、年检费用 年检费:50元/户;换照费:正本每份50元、副本每份10元。 六、咨询电话 22803161、22803162 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六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