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上批货有销售折让的库存怎么做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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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55
你最好理解一下商业折扣和销售折让。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因而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税法对商业折扣的定义与会计准则是一致的。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收入金额。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相同。
实务中,商业折扣有两种做法,一是折扣销售,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开具*,确认收入,计算销项税额;二是销售折扣,即将未折扣前的销售额与折扣额开在同一份*上。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由于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行为在先,购货方希望售价减让在后。而且,在通常情况下,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冲减当期商品的销售收入。
你的情况是收到注明销售折扣的*,你之前如果没有收过*,此次的*注明销售额与折扣额,就按折扣后的金额入账,作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
贷:应付账款
如果你之前已收*,并已入账,已入账的材料未领用或已领用或销售,须按收到的折扣*金额冲销,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应交税金—应交*(进项税转出)
贷:原材料/生产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也可以作红字冲减。
库存与账是要一致的,相应作冲减就行了。对方在销货清单上写的是销售折让,应该是开红字*给你的,但他开*上注明折扣就不是开红字,反正对方是要能在税务上冲减收入,你在税务上是要冲减材料,个人认为这个问题没所谓,都是按合法合理手续作会计处理就行了。
附上销售折让的情况,你方须办的手续给你参考: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并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购买方必须依该《通知单》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国税发[2007]18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况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办法处理:
1、因专用*抵扣联、*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除按照《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外,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55
需要按加权平均成本对于上批存货的入加成本进行调整。
你按你上述存货的销售清单列示的成本为权重进行调整。追问还有别的办法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05:55
以*为准。
金额不是很大的情况下都可以分摊到现有库存中相关货物上;
金额很大的情况下,调整上批存货。追问分摊到购入里,还是成本里
追答如果本期相关货物已结转成本,可以直接分摊到成本中,
如果还没有结转成本,分摊到购入货物,分摊到现有库存都可以,
反正金额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