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款可以分别打到妻子和老公公的卡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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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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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27
在交通事故中,赔偿金应该支付给受害人本人,是不能打入其他人银行账户上的,只有在受害人本人签订或者按手印的情况下,同意他人代理领取,或者同意转入其他账户。那么是可以转入受害人同意的账户上,或者由授权代理人领取的。都是按照受害人的意愿进行的。
拓展资料: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4、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首先对于应当适用推定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5、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方当事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具备上述行为即对其交通事故责任进行推定。
如果当事人虽有以上行为,交通事故责任仍能够认定的还应当予以认定,只有具备因上述行为致使*机关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才适用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其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推定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应推定机动车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方负次要责任。
6、模糊责任。
无论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还是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机关对当事人所负事故责任都是加以具体确认的。但是,在交通事故处理实践中,还存在着一种当事人的部分违法行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在当事人部分违法行为由于证据不足无法确认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否认该违法行为存在。因为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可能会使当事各方承担的事故责任发生变化,这样否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就会产生纠纷。于是在上述情况下,就不应当具体认定当事各方应负的交通事故责任,而对当事各方承担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模糊”认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28
关于交通事故理赔款打到谁的卡上。要看去申请办理的人员是谁,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要本人或委托办理者,携带相关材料进行办理。打款的账户也应该是受益人的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28
那要看是谁出的事故看是谁上的保险谁上的保险可以给谁理赔款保险公司要给本人理赔款不会给不上保险的人所赔所以说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款要看是谁出的车祸谁岀的车祸是可以给谁理赔款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29
不可以,谁出的事故,谁处理的事故这都是有要求的,而且有的保险公司必须用他们指定的银行卡,所有的流程走完之后才能把款打到你的那个预留的卡上。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5:29
保险赔款不能分别打。要达到保险受益人的卡上。至于保险款的分配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