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从微观角度论述市场机制的效率、局限性及调节* 解答:依照于西方经济学的论证,市场机制是实现资源配置的基本方式。市场需求来源于消费者。消费者出于利己的动机,用既定的收入购买商品,支付价格,以实现最大的效用满足。通过产品市场供求机制,消费者支付的价格变为企业的收入。对应于既定的市场价格,为了获得最大的利润,厂商选择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量,以便使得每一产量下的成本为最低。同时,厂商必然使其产量处于价格等于边际成本之处。在完全竞争的长期均衡的情况下,市场价格等于厂商生产的边际成本,同时等于平均成本,这意味着厂商企业家以最低的成本来进行生产。不仅如此,厂商生产的平均成本是企业家支付给生产要素的报酬,等于工资、利润(或利息)和地租的总和,它们分别补偿劳动、资本和土地在生产上所作出的贡献。通过市场价格的自发波动,经济的所有市场处于供求相等的一般均衡状态。在这种一般均衡状态下,在不减少任何成员的福利的情况下,无法再增加任何一个成员的福利,从而社会实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然而,在现实经济中,由于众多原因的*,帕累托最优状态通常不能得到实现,即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能力不足,出现资源配置失当。这种情况被称为所谓“市场失灵”。导致市场失灵的主要原因是垄断、外部影响和公共物品。
首先,垄断是经济中常有的一种现象,因为市场竞争的趋势是垄断。垄断的存在造成资源配置的低效率,社会福利受到损害。以完全垄断的厂商为例。由于厂商面对的需求曲线即为市场需求曲线,因而其价格也就是平均收益曲线向右下方倾斜,从而决定了其边际收益曲线低于平均收益。垄断厂商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决定产量,并在需求曲线上索要价格。结果,价格高于边际收益从而高于边际成本。由于价格是社会的边际福利的度量,而厂商的生产成本是社会边际成本的衡量,因而垄断市场缺乏效率。
由于垄断常常导致资源配置缺乏效率,另外垄断利润也被看成是不公平,*经常对垄断进行干预,主要手段是反垄断法和价格与产量管制。西方很多国家都不同程度地制定了反托拉斯法,规定*贸易的协议或共谋、垄断或企图垄断市场、兼并、排它性规定、价格歧视、不正当的竞争或欺诈行为等非法。对非法行为依法可以由*提出警告、罚款、改组公司直至判刑。对垄断的另一项干预措施是价格和数量管制。*管制可以是价格管制,也可以是价格和数量同时管制。在进行价格管制时,*通常把价格规定在厂商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需求之处。在进行数量和价格管制时,*可以采取市场需求与厂商平均成本相等的条件确定*。此外,*也采取税收和补贴,甚至是*直接经营的手段。
其次,外在性也是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外在性是指经济当事人的行为所造成的部分成本或收益没有由经济行为人所承担或得到。外在性有正的和负的之分。无论是消费的外在性还是市场的外在性,无论是正向外在性还是负向外在性,它们产生的影响是,即使整个经济仍然是完全竞争的,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也不可能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外在性之所以产生这样严重的后果,其主要原因是外部影响导致判断社会最优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与决定私人最优的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出现不一致。例如,负向外在性导致私人边际成本小于社会边际成本,从而私人生产过多。
为了纠正由于外部影响所造成的资源配置不当,*通常可以采取以下*:税收和津贴、企业合并和明确产权的方法。这些*的基本思想是将外部经济影响内部化。例如,对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企业征税,意味着企业的私人成本增加,以致于私人成本恰好等于社会成本。合并企业将使得私人厂商在决策时考虑外在性的影响。明晰产权方案则是通过财产权规定和交易,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外在性的市场化解决方案。
第三,公共物品是消费者需要而私人厂商不愿供给或供给不足由于这类产品具有非排他性。排他性是指只有对商品支付价格的人才有权支配或消费这种商品。然而公共物品却没有这种特性。例如,国防、净化大气等,就很难把没有支付的人排除在外。此外,公共物品有时也具有非竞争性。竞争性是指社会增加一单位消费会引起成本增加。但对天气预报、电视广播等,增加一个人的消费似乎并不影响生产成本。结果,非排他性的存在使得经济当事人试图成为一个“免费乘车者”,而非竞争性则意味着增加一单位物品的消费需要支付的边际成本等于零。因此,私人部门很难供给或全部供给人们所需要的数量,从而导致市场失灵。
对于公共物品而言,解决市场失灵的关键性问题是使得消费者准确显示其偏好或需求曲线。首先,公共物品的特征决定了市场需求曲线来源于所有单个消费者在既定的数量下沿横向相加。其次,显示偏好的机制通常借用投票方式。
由以上分析可能看出,尽管大致说来市场机制是有效率的,但由于实现这一效率所需要的条件是严格的,因而现实中很难达到。即使在完全竞争条件下市场机制也未必有效率地运行。另一方面,即使市场机制有效地发挥作用,其所产生的波动和分配问题仍然是严重的。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也有发挥作用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