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避光输液会导致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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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0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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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36
光照会加速药物的氧化,一些化学性质不稳定的药物见光后易分解,不仅降低了药物的活性,严重影响药物的疗效,而且增加了药物的毒性,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请注意,以下药物静脉输注需要避光。
01
注射用硝普钠
静滴时,输液器要用铝箔或不透光材料包裹使其避光。本品对光敏感,溶液稳定性差,光照下分解加速,硝普钠经光线照射后,生成激发态的硝普钠。然后分解为水合铁*和氧化氮。水合铁*进一步分解,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及普鲁士蓝等。因此该注射液应临用前配制,避光滴注,并于12h内用完。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去不用。
02
伊曲康唑注射液
只能用随包装提供的50ml 0.9%注射用生理盐水稀释。混合后的溶液应立即使用,并避免直接光照,可以在正常的室内灯光下给药。
03
注射用米卡芬净钠
因本品在光线下可慢慢分解,应避免阳光直射。如果从配制到输液结束需时超过六小时,应将输液袋遮光(不必将输液管遮光)。溶解本品时切勿用力摇晃输液袋,因本品容易起泡且泡沫不易消失。
04
*甘油注射液
静脉使用本品时须采用避光措施。静脉滴注本品时,由于许多塑料输液器可吸附*甘油,因此应采用非吸附本品的输液装置。
05
尼莫地平注射液
在散射性日光或人工光源下,使用本品10h内不必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果输液过程中不可避免暴露于太阳光下,应采用黑色、棕色或红色的玻璃注射器及输液管,或用不透光材料将输液泵及输液管包裹。尼莫地平输液的活性成份有轻微的光敏感性,应避免在太阳光直射下使用。
06
硫辛酸注射液
配好的输液,用铝铂纸包裹避光,6小时内可保持稳定。本品不能与葡萄糖溶液、林格氏溶液及所有可能与硫基或二硫键起反应的溶液配伍使用。
07
氟罗沙星注射液
避光缓慢静脉滴注。不能与多价金属离子Ca² 、Mg² 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内使用。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本品对光不稳定,易发生光解反应,使抗菌活性下降。光促反应为放热反应,在溶液状态和有氧的条件下更易发生。
08
注射用依诺沙星
本品每0.2g加入到5%葡萄糖注射液100ml内溶解后,避光静脉滴注。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时有可能发生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下,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
09
甲钴胺注射液
见光易分解,开封后立即使用的同时,应注意避光。
10
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
加入葡萄糖注射液中进行输注时,应注意避光。
11
辅酶Q10氯化钠注射液
本品见光易分解。静脉滴注时,请在2小时内完成输注;长时间输注,应采取避光措施。本品可能出现雾状结晶,用前应仔细检查,如有结晶,在沸水中避光加热10-15分钟,取出,振摇,放至常温澄清,即可使用。
12
盐酸表阿霉素
本品在保存和用药时应避光,据国外报道,分次给药或避光点滴可明显减轻不良反应。在接触药品时应戴保护性手套,一旦皮肤或粘膜接触到本药的粉剂或溶液,用肥皂或清水冲洗,眼结膜应用盐水冲洗。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36
未避光输液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
1. 药物降解:一些药物在遇到光照时会发生光敏反应,导致药物的活性降低或失效。特别是一些含有光敏成分或易受光破坏的药物,如某些抗生素、维生素C等。如果未避光输液,药物可能会发生降解,影响治疗效果。
2. 药物失效:除了光敏反应,一些药物也会在光照下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物的稳定性降低,失去治疗效果。这个问题尤其在需要长时间输液的情况下更为明显。
3. 药物变质:光照也可能导致输液中的药物发生变质,出现不良反应或产生有害物质。这可能对患者的健康带来潜在风险。
4. 其他不确定因素:虽然光照导致药物问题是主要的风险,但使用未避光输液也可能引发其他未知的问题,因为输液袋以及输液器材通常是设计用于避光的。
因此,为了确保药物的稳定和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风险,避免使用未避光输液非常重要。在进行输液治疗时,医护人员通常会遵循相应的操作规范,包括避光储存、避光运输、避光使用输液器材等,以确保输液中药物的质量和安全。如果您有任何关于输液的疑问,请咨询医生或医护人员的建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37
未避光输液可能会导致以下问题:
药物降解:某些药物对光敏感,暴露在光线下会导致药物的分解和降解,从而减少药物的疗效。这可能会影响治疗效果或导致治疗失败。
药物毒性增加:一些药物在光线下会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害的副产物或增加药物的毒性。这可能对患者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药物成分变化:光线可能导致药物中的某些成分发生结构或化学性质的变化,从而影响药物的稳定性和效果。
光过敏反应:某些人对光线敏感,特别是在接受特定药物治疗时。未避光输液可能导致光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发红、瘙痒、水肿、疼痛或烧灼感等症状。
为了避免以上问题,许多药物需要在输液过程中避光保护。这通常包括使用遮光的输液袋或包装,并将输液放置在避光的容器或处于暗处。遵循医生或药师的建议,正确处理和存储药物,以确保药物的安全和有效性。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6:38
药物为什么需要避光?
光照能激发或加快药物的氧化、水解、聚合、异构化等反应,加速药物的分解,不但会引起药物效价降低,而且会引起外观性状发生改变(如变色、沉淀等),增加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影响药物使用的安全和疗效。
避光保存的药物需要避光输注吗?
药物的光化降解主要与光照强度和照射时间相关,某些对光不稳定的药物在自然散射光、白炽灯和短时间给药的前提下,一般不会发生光敏、效价降低和杂质增加,所以这些药物的使用说明中虽然规定了避光保存,但没有要求严格避光输注。对于这些药物在临床使用时应现用现配,输注过程中一般不需要常规使用避光输液器或避光罩,可采取关闭室内日光灯、拉上窗帘、避免在光线较强的环境中(如阳光直射下)使用等方式适当避光,这样既可以降低医疗成本,减少护理工作量,同时又方便临床观察输液情况。
常见的要求避光保存,静脉输注时可采取适度避光的药物有:①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如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乳酸环丙沙星注射液、莫西沙星注射液等;②维生素类药物:注射用水溶性维生素、注射用脂溶性维生素、维生素K1注射液、维生素B12注射液、维生素C注射液,亚叶酸钙注射液等;③噻嗪类药物:盐酸氯丙嗪注射液;④分子结构中含酚羟基的药物: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多巴胺、吗啡等;⑤抗肿瘤药物:卡铂、奥沙利铂、环磷酰胺、阿糖胞苷、氟尿嘧啶、紫杉醇、长春碱、丝裂霉素等。
哪些药物在临床使用中需要严格避光处理?
部分药品光敏性高、见光易分解,在药品有效期和输液时间内,光降解反应已经影响了药品的稳定性,因此在储存期间不仅要严格避光,在使用时也需使用避光输液器及避光输液袋,以保证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
下列药物在临床使用过程中一定要特别注意严格避光。
硝普钠:硝普钠是一种快速降压药,其水溶液特别不稳定,在光照条件下分解加速。将5%葡萄糖注射液配制成的0.05%硝普钠溶液于阳光下照射10分钟可分解13.5%,同时伴随药液颜色变化,pH下降,在室内光线下照射4小时其50%发生降解。硝普钠照射光线后可分解产生有毒的氢氰酸及普鲁士蓝,因此该药应临用前现配,新配溶液为淡棕色,如变为暗棕色、橙色或蓝色,应弃用,药液配制好后迅速将输液袋及输液器用透光性较弱的黑布、纸、铝箔等包裹后再使用,药液应在24h内用完。
硫辛酸:硫辛酸注射液在室内见光条件下,0~8h内溶液由无色澄清变为*,且pH值下降,8h后含量<90%,在避光条件下,8h内药物含量及pH值未见明显变化。由于硫辛酸溶液对光线特别敏感,因此建议使用避光输液装置进行输液。
顺铂:顺铂注射液光稳定性试验显示在光照条件下,其可发生光水合反应和光氧化还原反应,溶液颜色变化表现为*加深,直至金属铂析出,此结果表明顺铂注射液光稳定性差,滴注时需严格避光。
甲钴胺:甲钴胺分子结构中Co-CH3在光照射条件下极易断裂,发生药物降解,因此甲钴胺从遮光保护袋中取出后应立即使用,同时做好避光措施。
说明书中要求的药品“避光保存”不等同于“避光使用”,在保存、使用药品的时候应以该药品的说明书为依据,按说明书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保障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对于说明书中要求避光输注的,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避光;说明书中没有要求避光输注,但其他资料上有要求,则应综合判断,必要时可根据药物稳定性试验等相关数据进行综合考虑,如果能充分证明其对光稳定,则不必采取避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