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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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15 09:05
北京市的医保可以给家人使用。北京医保局下发通知,明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使用,也就是实现家庭共济。
2021年8月16日北京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补充通知》。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
通知自8月11日起实施。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增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对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行明确。
相关信息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范围内自付费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探索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该项内容在国家“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的原则。
结合本市实际,明确了可探索用于本*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支持购买本市补充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