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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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1:13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最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来源于百度知道】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1:13
退房即解除合同,通常合同中会约定迟延交房三个月,你看一下合同有没有这个条款,如果有的话且过了三个月,应该先发解除合同的函告,然后起诉解除合同。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2 01:14
拿销售合同,按揭证明,开发商预期交房证明,找个律师去*。还有前提是开发商预期交房时,没有要你签同意书,并且你也没有签任何形式的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