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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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19:50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到期之后,除非劳动者自愿不续签合同且用人单位在待遇有所增加的情形下劳动者仍然不愿意续签,则不需要签订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一般来说,单位都是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