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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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13:35
授予教师资格应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目的是有效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发生,把“大灰狼”挡在门外。
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事件不时进入公众视野,引起广泛关注。据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史卫忠介绍,性侵害是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主要犯罪类型,且呈上升态势。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熟人作案比例高,重新犯罪率高,必须前移关口,加强源头预防。
此前,上海、江苏等多地都探索建立了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现职从业机制。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入职查询意见》明确了入职查询制度。中小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职员工前,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授予申请人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具有性侵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予录用或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扩展资料:
中小学、幼儿园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入职前均应进行查询
为了将查询的范围覆盖到所有与在校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人员,《入职查询意见》规定对三类人员进行查询:
1、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新招录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在入职前应当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认定教师资格前应当对申请人员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
3、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做好在职教职员工相关违法犯罪信息的筛查。
此外,由于高校的学生大多已成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比较复杂,因此规定,对高校和面向未成年人的校外培训机构的教职员工、工作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参照本意见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新京报-三部门:中小学、幼儿园新招教职工前 应进行性侵违法犯罪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