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20:49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0 01:13
法律分析:没有明确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以向*申请延期开庭;*也可依法决定延期开庭,但需提前告知当事人。承办法官对受疫情影响的案件,可视情办理审限中止、延长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庭的公告案件,如具备条件的,可采取在线庭审或线下方式按期开庭;如不具备条件的,可视情延期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