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11 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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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6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包括两部分,即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是对现有技术特征的描述,可以理解为你要引用的其他发明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是对你的发明的技术特征的描述,也叫区别技术特征,就是引用的发明所不具备的技术特征,是整个发明的重点。不知道这么说算说清楚了吗?希望能帮到你。追问我的问题是:在提交的组合发明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已经说明了用哪些专利中的发明(产品)、如何地进行有机的组合、以及被组合产品在组合产品结构中的位置等技术特征。还应当说明被组合产品的技术特征吗?为什么?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6
不能引用其他的,除非是公知常识或产品。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12:57
技术方案要完整性,这个审查指南中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