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查账了,第四年又亏损了税务局还会看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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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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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0 04:44
企业连续三年亏损税务局查账了,第四年又亏损了税务局还会查账。
查账征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1、查账征收和定额征收都是针对企业所得税,但定额征收也针对个体征收营业税或*等税种;
2、一般定额征收对企业来讲的影响,主要看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论;
3、查账征收与定额征收都可以预缴,因为税务有时完不成任务,税务局要求企业提前缴纳一定数额的税款,留待以后抵减;
4、定额征收的企业不享有进项权;
5、查账征收的不一定都是一般纳税人,定额征收的也不一定都是小规模纳税人,这与企业实际情况和当地税务局的要求来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