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取得发票的赔偿金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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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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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0:27
问:*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但无法取得*,此项支出可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该赔偿金的支出如果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判决企业支付赔偿金,因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所以无法开具*,企业可凭*的判决文书与收款方开具的收据作为扣除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