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辞职后和原公司离职补偿金问题谈不拢,但是上班期间每个月工资中有300是竞业*补偿金,这个算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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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5-11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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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40
竞业*补偿金算补偿的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协议。竞业*协议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等未作约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当事人由此发生争议的,可按程序解决。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竞业*协议的,应当按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及双方约定的竞业*期限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竞业*义务;用人单位放弃对剩余期限竞业*要求的,应当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确认的标准支付已经履行部分的经济补偿金。竞业*协议生效前或者履行期间,用人单位放弃对劳动者竞业*的要求,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因为“竞业*”的范围只适于用人单位的关键员工,且跳槽后的行业是有直接竞争的同类行业。制定较高的补偿标准,企业就会衡量相关员工是否真正值得竞业*。所以设立一个适当的补偿标准,也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巧妙运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41
1、在单位上班期间不存在要发放竞业*补偿金的问题,如有此条款显然是不生效的
2、员工自动离职的话,单位不存在需要支付补偿金的问题。
3、竞业禁止条款在双方终止合同后生效,且需要单位按月支付相应的费用的情况下才能生效。
综上可以看出你们的合同玩了花招的。你可以无视这些条款了,并在离职后单位不支付竞业禁止的费用的情况下,不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8 01:41
离职后才会有竞业*补偿金,要看你的劳动合同,可以发邮件:19426757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