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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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7:09
关于职工社保与农保的区别:
一、参保对象不同,新农保是专门为农村居民建立的,别人不能参加,农村也只能参加这个保险,除非外出工作签订劳动合同的,才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为城镇职工建立的,别人也不能参加。
二、费率不同,缴费基数不同。农村居民缴费,是按年缴费,从100到2000自己选择档次,城镇职工是按照职工的工资或者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月缴费,单位缴费为20%,个人缴费为8%。
三、计算的待遇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是按照历年基数,缴费年限和历年社会平均工资计算退休费,而新农保是按照缴费总额加国家,*补贴计算,两码事。
四、领取的年龄不同,农保不论男女都是60周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男60.女工50,女干部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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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22 18:44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二者是不一样的。农村社保卡与单位社保卡的区别:1、发卡机构不同:农村社保卡是农保卡,由发卡机构生成并写入发卡机构的基本信息、用户数字证书、个人基本信息,由相关管理部门写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劳动民政信息以及对应的各种密钥;单位社保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
2、功能不同:农村社会保障公民卡为最终农村社会保障对象个体所持有,它以个人为管理对象,将养老、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信息和劳动、民政等相关信息存放其中。单位社保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还可以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
3、卡类不同:农村社会保障公民卡选用16K字节或以上的双界面JAVA卡,遵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标准规范;若在卡中设置金融功能
若在卡中设置金融功能,则还应符合相关金融标准;在卡中设有对称密码*。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
提问我母亲是工人,交的社保,开工资的卡叫啥名,是啥样的
回答五险一金是没有卡的,所以不存在具体的样子。你还没明白五险一金的含义,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这五险加上住房公积金这一金,所以他们代表的是不同的东西,如果硬要说有卡的话,那就是五险可以办理一张社保卡,所有的险种通用,而住房公积金只有一个银行存折,是没有卡的。
工资卡是记录工资级别、工资标准的原始记录。劳动人事部门在职工进厂时,为每个职工建立工资卡。其内容主要包括:职工的姓名、职务(职称或工种)、工资等级、工资标准、工作部门、参加工作日期、调离工作日期等。工资卡从职工进厂建立,到职工调离或退休时注销。财务部门根据工资卡发放或停发职工的工资 。
提问我母亲67了交的社保,领取养老今的卡,是叫工资卡还是叫别的名,,备注一下是别人前两年帮我交的钱
我母亲是农村工人
回答养老金用什么卡发放各地不一样,就是一个地区也不一样,有建行的、工行的,也有地方银行的,还有用社保卡发放的。目前,很多地方都要求今后养老金发放用社保卡。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今后,就全国范围内讲,逐步过度到用社保卡发放也是一种必然,并且很多地方也以率先完成。
养老金发放方式: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就近、安全和方便原则,采取委托银行、邮局、社区等多种渠道将养老金直接发给被保险人。法定退休年龄:指国家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在管理岗位工作满55周岁,非管理岗位工作满50周岁。”《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提问我刚才查询了一下是农行的
怎么才能改成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
回答一般需要该退休人员到社保局的退休办这一行政部门予以办理,其办理需要向该部门工作人员提交变更申请和社会保障卡银联卡号等所需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即可。
提问来别人帮我母亲交的钱,现在想拿回来,,这个人不高兴,他以经开了好几年,现在有啥办法能把我母亲的工资卡拿回来,,
回答公司可以向你追回其已为你缴纳、本应由你承担的养老保险费。
这里涉及到不当得利问题,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发生以后,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之间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即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到的利益,不当得利者则有义务返还。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第九百八十七条分别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