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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与实践方面评价“别是一家”。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别是一家”有得有失。首先,它维护了词学传统,严格区分了诗词界限,有助于发扬词的本体精神与美学风格。然而,这种做法也表现出“尊体派”的片面与保守,因为它排斥了晏殊、欧阳修、苏轼等词人的作品,限制了词的发展。其次,它严格遵守音律,维护了词的音乐特质。但要求“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等,使词的创作变得过于复杂,难以实施。李清照的“别是一家”的观点出现在她的《词论》一文中,《词论》是中国文学史上最早的一篇关于论词的文章,其中追述了词的发展,从兴起直至对词坛宿将的批评。李清照在《词论》中提出了“别是一家”的说法,这是她在数百年词的创作实践中得出的关于词之文体和题材及主题之规定性的鲜明判断。她提出了词的见解和要求,包括词的高雅、浑成、协乐、典重、铺叙、故实等特征。这些观点维护了词的艺术体性,确保了词的传统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