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县退休干部60元交通费还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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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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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4:06
不发了。
目前退休人员的工资是社保部门发放的,员工退休后就不再归企业管理,一般是不应该发放交通费的,如果是返聘的退休人员,可以与返聘工资一起发放,在工资科目列支。
交通费是国家给予人们的一种福利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地厅级离休干部(含享受待遇)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00元,县处级离休干部(含享受待遇)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月25元提高到80元,科级及其以下离休干部交通费由原来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