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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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5 07:42
为确保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集中采购过程规范,保证采购质量和合理价格,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其中,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特指纳入大型医用设备甲类管理清单的医疗设备。这些设备的采购将由卫生部统一负责和执行。
无论是各级*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还是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在配置此类设备时,无论是新购、设备更新还是核心硬件的性能升级,都必须参与集中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活动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廉洁以及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此规范适用于所有参与集中采购的机构,包括集中采购工作机构、医疗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他们均需按照本规范进行操作。
2012年8月7日,卫生部*以卫办规财发〔2012〕96号印发《甲类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该《工作规范》分总则、组织管理、当事人、采购方式、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集中采购准备工作、实施程序与要求、专家管理、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附则11章77条,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