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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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4:25
人民法院处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主要涵盖多个方面。其中包括对行政处罚的不服,如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罚款等。此外,针对行政强制措施,比如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也包含在受案范围之内。对于行政强制执行的不满,同样属于受理范畴。涉及经营自主权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侵害,也是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法律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该法条详细列出了受理案件的具体类型。例如,对于行政许可的申请,行政机关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答复,或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决定感到不服,都是受理的对象。涉及到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以及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的不满,同样纳入受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