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市级政府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第四章 预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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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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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8 14:44
徐州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第四章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内容,旨在规范和管理*非税收入的预算变动。本章节分为两大部分,分别针对收入预算调整和支出预算调整进行阐述。
首先,针对非税收入收入预算调整的规定,当预算单位因*性因素如取消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导致年初收入预算难以完成时,预算单位需向市财政局提出收入预算调整申请。随后,市财政局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经市*和市*审批确定后执行。这一流程确保了*非税收入预算的灵活性,同时保障了*变动对预算执行的影响得到合理调整。
接着,对于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调整的管理,规定了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支出预算且存在超收收入时,预算单位需在每月20日前按照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市财政局审批。市财政局在审批过程中,将审批额度*在超收额的50%以内。此外,当年单位非税收入的结余将编入下年度部门预算,体现了*对非税收入的统筹管理和滚动使用原则。
最后,对于项目之间的预算调整,预算单位需向市财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市财政局批准后执行。这一规定旨在保证预算的灵活性和执行的合理性,允许预算单位在特定情况下对预算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预算执行过程中的新情况和新需求。
综上所述,徐州市市级*非税收入预算管理办法第四章对预算调整的相关规定,旨在规范非税收入的预算管理,确保*非税收入预算的灵活性和有效性,同时体现了*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适应性和审慎管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