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高频损失算工伤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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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7:56
听力高频损失,是指的员工的病情,并不能以此判断是否是工伤,要根据造成原因来判定是否是工伤。
是否是工伤是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实际事实参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判定的。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17:56
医院的诊断证明怎么描述的?是高频听损吗?
你的岗位是有噪声环境吗?入职之前是否做过职业体检?
高频听损一般是职业禁忌比较难构成职业病,如果不是职业病就不认定为工伤。追问我去年做体检时候没有做噪声检查,今年做的说我高频听损
我工作的岗位是有噪声,开关阀门时候噪声最少有80分贝
追答首先你要明确岗中体检诊断书到底是什么结论,其次,你可以向公司主张职业病鉴定,公司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予以配合,然后你到具有职业病噪声聋鉴定资质的医院去咨询做该鉴定需要什么手续,然后按流程走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