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中国怎么转成中国的驾驶证啊!需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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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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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03:26
先到医院体检,找车管所认可的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将你的驾照翻译成中文并盖章。带着你的照片(白底一寸秀色照片)、驾照、翻译件、身份证、护照到车管所,办理换照手续。车管所会让你填写机动车驾驶员申请表,然后去驾校学习交规,到车管所参加交规考试,考试合格后会给你一个号,然后就等着拿驾照吧。
费用每个地方不一样,正常的应该只是体检费、驾照工本费、考试费,几十块钱,但个别地方乱收费就不好说了。
办理程序:
1、凭身份证明拍摄数码照片;
2、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3、凭身份证明进行身体检查;
4、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到指定的翻译地点进行翻译;
5、提交有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境外证换证手续;
6、预约科目一考试;
7、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8、申领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预约科目三考试,按时参加科目三考试;
9、考试及格的,到受理窗口复核办证手续;
10、交纳相关费用,领取驾驶证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具体规定如下: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办理地点及考试科目
(一)办理地点
1、境外人员在车辆管理所办理。
2、其他人员在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的住址所属车辆管理所分所办理。
(二)考试科目
1、申请人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
2、持比利时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免于考试,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3、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直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4、对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申请人应当重新申请受理。
二、办理时限
申请人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或分所在五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三、收费
机动车驾驶证收取工本费10元/证,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一)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60元。
四、申请条件
(一)年龄: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4、申请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在24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5、申请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在2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二)身体: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运动功能正常。申请驾驶手动挡汽车,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挡汽车,右下肢应当健全;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三)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2、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申请人可以申请与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对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六、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不需要提交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
(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四)申请人所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五)机动车驾驶人相片3张。
七、机动车驾驶人相片要求
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其规格为32mm×22mm(1寸相片),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分辨率为300dpi。
八、身份证明是指: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境外人员包括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军队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的身份证明是指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九、申请人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1、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十、申请人因年龄、身高等申请条件不符合对应准驾车型申请条件的,可降级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准驾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