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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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8 06:09
无权代理的后果是否严重的这个问题不能准确回答,因为无权代理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承认了代理人的代理权,代理行为就合法有效代理行为,被被代理人直接拒绝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一、代理人无权代理后果严重吗?
代理人无权代理会产生以下两种法律后果:
1、因被代理人的追认而产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有追认权,通过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可使无权代理行为中所欠缺的代理权得到补足,转化为有权代理,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
2、因被代理人的拒绝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代理的法律效力。
在无权代理未获被代理人追认时,无权代理人应对第三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第三人明知代理人属于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的,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要与无权代理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二、代理委托书怎么写?
民事诉讼代理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性别:_____ 年龄: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与_____纠纷一案 ,依法委托受委托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代理权限为:
1、一般代理;
2、全权代理(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代理期限:自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无权代理的情形有哪些?
1、当事人无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了代理行为;
2、当事人超越代理权,实施了代理行为;
3、当事人在代理权终止后,实施了代理行为。
四、代理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没有代理权的情况下从事相关的代理行为,这种做法本身就不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第3人知道当事人没有代理权,仍然跟所谓的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对于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第三方及所谓的代理人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