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36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1:59
这要看你货物的销售方式是什么,在税法上货物的销售方式不同,税收上确认的时间也不同,如果是税法上的视同销售,但会计上虽未确认收入,也要在发出商品时计提销项税额。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3 01:55
请你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的规定,按销售结算方式判断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你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则应当于货物发出时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你以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有书面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书面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或无书面合同,则以货物发出时间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