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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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22 05:02
四川省泸州市(2001)纳溪民初字第561号民事判决书,张学英与蒋伦芳遗赠纠纷案,即泸州遗赠案,引起广泛关注。蒋伦芳和黄永彬系夫妻关系,收养一子黄勇。蒋伦芳继承父母遗产取得一套房,后被拆迁,安置给蒋伦芳,产权登记为蒋伦芳。1996年,黄永彬认识张学英并与其租房同居。1996年,黄永彬认识张学英并与其租房同居。2000年,该房以8万出售,其中3万赠与养子黄勇。2000年,该房以8万出售,其中3万赠与养子黄勇。2001年,黄永彬因肝癌住院,由蒋伦芳及其家属护理。同年,黄立下书面遗嘱,将其所得的公积金、补贴、抚恤金、出售房屋的一半价款4万元及手机赠与张学英。泸州纳溪公证处对该遗嘱出具了公证书。同年,黄永彬去世,张学英持遗嘱要求蒋伦芳交付遗赠财产,双方发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