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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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12:39
必须坚持在全国一盘棋中更好发挥经济特区辐射带动作用为全国发展做出贡献。
经济特区介绍:
中国经济特区诞生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成长于90年代。经济特区的设置标志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发展。中国大陆地区共有7个经济特区。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这四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中国建设和发展经济特区的基本经验主要有:
1.完善投资环境,包括完善投资的物质环境和人际环境。前者为基础设施结构中以通电、通水、通路、通讯、通煤气、通排污、通排洪和平整土地为主体的“七通一平”等;后者包括政治条件、管理水平、经营条件、人口素质和市场、政策优惠等;
2.外引内联有机结合,发挥特区的“四个窗口”和两个扇面辐射的“枢纽”作用;努力探求建立一种灵活而有效地适应国际市场规律的特区经济体制模式。为此,需在计划管理体制、企业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流通体制、价格体制、劳动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以及财政金融体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
特区扩容:
2011年5月1日起,汕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深圳、厦门、珠海、汕头等中国最早的四个经济特区都扩大了范围。
分析人士指出,扩容并非仅仅是特区在地理范围上的简单扩张,而是将为这些昔日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扩大经济特区先发优势的辐射力,为推动中国区域经济平衡发展作出新贡献。
经济特区是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为探索改革开放之路而设置的一些实行特殊政策、进行特别管理的区域,被誉为中国改革的“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的“窗口”。
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经济特区所享有的特殊优惠政策逐渐消失,“因此在特区设立三十周年之际,国务院先后批复同意将四大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相当引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