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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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2 07:46
刑事司法上有这样的一个原则:事后认可行为不影响犯罪的构成。也就是说你想撤销案件的行为并不能影响他诈骗罪既遂形态的构成。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他骗走了你3000元,在犯罪构成形态上已经是既遂,也就是诈骗罪既遂。公安机关立案后就会进入侦查阶段,如果公安机关侦查后认为嫌疑人全部符合诈骗罪的既遂条件的就会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检察院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公诉案件中你是被害人,检察院是公诉人,他是被告人。因为诈骗罪属于公诉案件,而不是自诉案件和不告不理的案件。只有自诉案件和不告不理案件才可以撤回起诉。如果你真的不想告他,那么就要在立案侦查阶段把这个案子给抹了是最好的了。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