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清思想的历史发展及其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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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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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19 02:43
洪秀全在宗教外衣下的平等平均思想,代表了广大贫苦农民的利益和要求,所以金田村点燃的星星之火,迅速燃遍了两湖三江,终于在1853年3月19日攻克江南重镇南京,汇合成燎原之势。
随着太平天国初期胜利发展的实践,洪秀全反清革命思想也有了一个飞跃的发展。他把原始基督教的“太平之世”与儒家大同思想熔于一炉,并把历史上千百年来亿万农民追求的平等平均思想提高到一个消灭私有制的新阶段,从而将中国历史上旧式农民战争推向最高峰。
定都天京后,洪秀全反清革命思想的发展,主要表现在颁布《天朝田亩制度》、反清与反孔相结合和对外政策三个方面。而《天朝田亩制度》是其集中体现。
《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的一个立国纲领,包括经济、政治、思想文化等各方面内容,其核心是土地问题。
《制度》根据“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即土地国家公有的原则,宣布废除封建土地私有制,并规定平均分配土地的办法。《制度》规定,“凡分田照人口,不分男女。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所谓杂以九等,就是按田亩产量,把土地分为上上、下下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坏田),好丑各一半”。
对于受田年龄,规定“男妇每一人自十六岁以上受田多于十五岁以下一半”。《制度》还规定:“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
至于人民“所有婚聚弥月喜(丧)事,具用国库,不得多用一钱。”由此可见,农民分到的田,只是使用权,而所有权则归天王的国家所有。
《制度》规定:“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二母鸡、二母彘(猪),无失其时。”“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可见,《制度》要建立的仍然是“男耕女织”的个体小生产自然经济。《制度》没有提到商业,是很自然的事。
总之,《制度》在土地问题的基本精神是:试图在小生产基础上,推翻封建土地私有制,由天王所代表的太平天国国家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进行平均分配,以达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目的。这是《原道醒世训》中“大同”思想的深化与发展,是一种农业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思想。
洪秀全的农业社会主义乌托邦设计,集中表达了千百年来贫苦农民追求消灭私有、压迫、剥削,创建一个天下为“公”、“共同富裕”的“太平”世界的理想。马克思把这种消灭“私有制”的思想称之为中国的“社会主义”,孙中山也把洪秀全的“均产主义”称之为“社会主义”。
把反清与反孔结合起来,是洪秀全反清革命思想发展的第二个特点。在天京,太平天国掀起了一个“敢将孔孟横称妖,经世文章尽日烧”的排儒高潮。洪秀全试图从制度和精神文化两个层面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
他这种把“奉天讨胡”的政治革命与反孔的文化革命同时并举的做法,尽管有严重的局限性,但在近代社会变迁的模式上具有先驱意义,开创了以西方文化批判中国传统文化并力求把两者融合起来的新途径。这个问题,我写了《洪秀全与中国传统文化》、《洪秀全反孔的再评介》等文,不再赘述。这里只想补充一点,造反可以不要儒学,统治却终究以儒术更为应手。
洪秀全反清革命思想的第三个特点,则是顺应时代的需要,提出独立、平等、友好的对外交往原则。
早在金田起义前,洪秀全曾说:“如果上帝助吾恢复祖国,我当教各国各自保管其产业而不得侵害别人所有;我们将彼此有交谊,互通真理及知识,各以礼相接,我们将共拜同一天父,共崇敬同一之天兄世界救世主之真道。”这是主张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应当平等友好交往,不得侵害别人所有,干涉他国内政。这具有一定的反对外国侵略意义。
当1853—1854年英、法、美第一批公使访问天京时,北王韦昌辉根据上述平等友好交往的原则,在回答英国公使文翰时说:“吾等不特彼此相安无事,而且可以成为亲密的朋友。”虽然洪秀全尚有自诩为“天下万国真主”的大国主义思想,也不能掩盖他对外平等友好的开放立场。
对于这一点,甚至连法国公使布尔布隆也承认:“广西革命军人对外国态度是友好的。”这与清朝闭关锁国政策,形成显明的对照。
洪秀全要创建的太平天国,是千百年来贫苦农民梦寐以求的没有压迫、剥削,国与国、人与人、男与女平等的理想国家。正是这一理想,汇集了广大贫苦农民,并成为他们反清的强大精神力量。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定都天京后,太平天国经过北伐,特别是西征和天京破围战的胜利,于1856年5月控制了长江中下游湖北、安徽、江西、江苏广大地区,把太平天国事业推向全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