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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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2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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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3 14:00
聘用合同的违约金规定和劳动合同的违约金规定是一样的。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并且发生了纠葛时,要确定违约方和责任方,如果双方最开始签订了聘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也就是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一样的,包括培训期的费用,或者是竞业条款违反了才需要缴纳违约金,也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来缴纳违约金的。 聘用关系发生纠葛时,首先要确定违约方和责任方,然后根据规定判定合同中有效的部分,以及责任方应该承担的责任百分比,然后再履行约定违约金或者国家规定的违约金金额。具体如下所述: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双方如果是签订的聘用合同,那么聘用合同通常都是在事业单位内部签订的,如果发生了违约,最终还是按照劳动合同中的违约相关内容来支付违约金,如果只是双方想要单纯的解除聘用合同,那么聘用者他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除了培训期的相关约定或者是竞业条款的相关约定,是不需要缴纳任何违约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