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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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50
因不满被腾讯公司开除,闫先生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腾讯支付自2012年工作以来年终奖差额、加班费共计500多万元。
“从我入职时,腾讯就是弹性工作制,从来不考勤。腾讯员工在工作日18点以后继续工作是常态,腾讯仅拿出10-18点时段的监控没有任何说服力。”闫先生说。
闫先生因不满腾讯公司以“每天在岗时间不足8小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先后向深圳市仲裁委提请仲裁,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和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腾讯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都未能成功。
腾讯则表示,辞退原因是该员工未能匹配对应岗位要求。视频证据仅为其中一环,用于相关争议的佐证,并非针对单个员工设置。
目前,闫先生准备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被指在岗时间不满8小时被辞退 当事人:没有说服力
闫先生2012年7月入职腾讯,为游戏平台部高级工程师。闫先生称,双方签订的最后一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2019年3月28日,腾讯公司以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闫先生解除了劳动合同。据闫先生称,解职当天,腾讯公司单方面暴力裁员,让很多保安逼迫其收拾东西离开,当场封掉工卡、内网账号、公司邮箱等所有腾讯内部权限和资料。
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看到,被告腾讯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以原告闫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经常迟到、早退、长期不在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与原告解除了劳动合同。被告主张,根据《员工假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虽然各个部门可以根据岗位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但原告工作人在岗时间需要达到8小时,原告所在部门要求原告须于上午9点半到岗,10点参加晨会,但原告经常不参加10点的晨会,在岗时间经常不足8小时。
对此,原告否认其存在上述违反劳动纪律的事实行为,辩称其长期存在加班事实,每天工作时间远超8小时,且其工作场所也并未固定,存在经常去被告其他工作场所培训、开会、跨部门合作的情形,故主张被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45
企业内部事务!人非草木,岂能无情!日本丰田管理体制也有好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51
监控显示上午10点至下午18点,员工待在岗位上的时间不足8小时。但仔细想想这个时间段,一共8小时,那么员工只有这8小时完全坐着的情况下,才能达标。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45
据腾讯回应,被辞退的这位前员工职位是高级工程师,并不是由于他在岗不足八小时,而是跟他反复沟通后,他仍然旷工或者缺勤,工时严重不足,由于严重违反劳动规章制度才被辞退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6 18:49
那腾讯员工经常迟到或是早退,偶尔旷工,被辞退也是理所当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