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概述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2 19:21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0:22
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即大额可转让存款证,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定期存款凭证。该凭证上载有固定的票面金额、存入和到期日以及利率。持有者在到期后,可按票面金额和规定利率提取全部本金及利息。逾期存款则不计息。此存单的一大特点在于其可流通转让,便于自由买卖。
大额可转让存单的起源可追溯至20世纪60年代初,当时花旗银行的前身First National City Bank为规避利率管制,首次推出此类产品。此举促进了商业银行的资金配置策略转向“负债管理”。自此,大额可转让存单逐渐发展并普及。
对居民个人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通常不分段计息,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逾期部分不计付利息。发行采用记名方式,持有者可自由转让。
在中国,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发行单位仅限于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得发行。购买对象为城乡个人和企业、事业单位。存入的资金应为个人资金或企业、事业单位的自有资金。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储蓄机构可办理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业务。存款人存入固定数额的货币,按与银行约定的利率计算,以固定期限到期还本付息。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面额不得低于500元,发行倍数为500元的倍数,期限为1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2个月等5个档次。
与整存整取定期储蓄相比,大额可转让存单具有可转让的特点,但不支持提前支取和分段计息。到期后,本息一次性偿还,不计逾期利息。大额可转让存单的利率可在同档次基础上最高上浮不超过5%。例如,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7.47%,大额可转让存单一年期最高利率可达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