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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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22:59
安徽省教育厅于2010年发布了关于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编号为皖教秘人〔2010〕111号。该通知主要涉及新进教师的培训范围、内容、组织方式、时间、费用、考试考核以及工作要求。
参加培训的教师包括2010年新入职的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的专任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和博士研究生。对于高等师范院校中“教育学”学科门类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的教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可以免修。培训课程主要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以及教学科研方法论。
培训教材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征订,各高校需根据通知要求报送教材数量。培训采取脱产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普通本科高校负责本校新教师的培训,高职高专和成人高校则由省教育厅安排有经验的本科高校进行培训。培训时间一般在7月至11月,具体由各培训单位安排,教学计划需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定。
培训费用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核算,一般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承担。培训考核采用结业考试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结业考试成绩占70%,平时考核占30%,两部分成绩均需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认定为合格。结业考试由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各高校需严格执行“先培训、后聘任”的原则,确保教师队伍素质。承担培训任务的高校需提高培训质量,聘请优秀教师授课;未承担任务的高校则需开展校本培训,通过讲座、报告、教学观摩等方式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
附件中列出了授权承担高职、高专院校及成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单位名单,该通知的发布日期为2010年6月10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是安徽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下发的,其主要内容是岗前培训的范围包括2010年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培训的课程包括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的时间安排在7月至11月,培训费原则上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承担。该通知公布了有权承担岗前培训的院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