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1-28 11: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天前
在清朝雍正十年(1732年),璘沁跟随桑哩达来到京城朝见,因其表现优秀,受到了皇帝的嘉奖,被赐予千两白银,并晋升为一等台吉的称号。
在乾隆六年(1741年),他的职责进一步提升,被任命为御前行走的*,这显示了他对朝廷的进一步信任和倚重。
乾隆八年(1743年),他的荣誉再增,被封为辅国公,这是对他忠诚和能力的进一步肯定。
乾隆十三年(1748年),璘沁继承了巴林右旗扎萨克多罗郡王的爵位,继续在朝廷中发挥重要作用。
乾隆十四年(1749年),他被赐予和硕齐的封号,进一步巩固了他的地位和影响力。
乾隆十五年(1750年),他被授予昭乌达盟副盟长一职,显示出他在地方治理中的才能和影响力。
在乾隆十八年(1753年),他的地位进一步提升,成为昭乌达盟的盟长,负责更大的区域管理和决策。
乾隆十九年(1754年),他的勤奋和谨慎得到了皇上的高度赞赏,被赐予亲王的品级,这是对他贡献的极高肯定。
乾隆二十年(1755年),璘沁又担任了议政大臣的重要职务,显示出他在朝堂上的决策力和影响力。
遗憾的是,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璘沁不幸离世。对于他的离去,皇上深感哀痛,特赐银三千两以表哀思,并派遣宗室公永弼、永昌前往祭奠,以示尊重和怀念。
璘沁,(?-1756年),博尔济吉特氏,巴林右旗扎萨克多罗郡王桑哩达之长子,乃清朝蒙古族*人物,官至议政大臣。郡王全衔为“内扎萨克蒙古巴林右旗扎萨克多罗郡王”。璘沁初授二等台吉,后加授昭乌达盟副盟长,再晋昭乌达盟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