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讲的六尘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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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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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19:15
一、色尘
在佛教中,色尘指的是可见光的范畴。根据《俱舍论》的记载,色境分为显色和形色两种。显色包括青、黄、赤、白、云、烟、尘、雾、影、光、明、暗等十二种色彩。而形色则涉及物体的形状,如长、短、方、圆、高、下、正、不正等八种。此外,《瑜伽师地论》在显色和形色的基础上,增加了表色,以完善色尘的分类。表色指的是行走、站立、坐卧、取物、舍物、屈伸等动作形态,这些动作明显地展现于外,能够被人眼所见。
二、声尘
声尘是指耳朵能够接收到的声波,它是耳识区分的对象。《俱舍论》提到,声音大致可以分为八种。首先,根据发声物体是否具有感觉,声音分为有执受大种因之声和无执受大种因之声。其中,有执受大种因之声源自有情(有生命者),例如人的语言和拍手声;无执受大种因之声源自无情(无生命者),例如佛陀以神通力变化的人语或录音带中的声音。其次,根据声音是否有意义,声音分为有情名之声和非有情名之声。最后,根据不同物类发出的声音引起的情感反应,声音分为可意声和不可意声。
三、香尘
香尘,又称香境,是指鼻子所能嗅到的气味,是鼻识区分的对象。《俱舍论》指出,香可以分为四种:好香、恶香、等香和不等香。好香是指那些令人愉悦、有益身心且能增福的香气;恶香则相反,它让人感到不舒服、无益身心且不利增福;等香是指那些既不强烈也不微弱的恰到好处的香气;不等香则指那些过于强烈或微弱的香气。
四、味尘
味尘是指舌头所能尝到的味道,是舌识区分的范畴。《俱舍论》将味道分为六种:甘、醋(酸)、咸、辛、苦、淡。而《品类足论·辩五事品》则将味道进一步细分为可意、不可意、顺舍三种。
五、触尘
触尘是指身体所能感觉到的接触,是身识区分的对象。《俱舍论》列举了触的十一种类型:坚、湿、暖、动、滑、涩、重、轻、冷、饥、渴。其中,前四项称为能造触,是依地、水、火、风四大种所产生的触,是一切触的依托;后七项称为所造触,由于所依托的四大种的盛程度不同而有所差异。
六、法尘
法尘是指第六意识所缘的对境,也称为法处或法界。广义上,它指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一切法,也就是意根和意识对六尘全体的作用。由于六尘的关系,我们的心中会产生好坏、美丑、高下、贵贱等分别妄想,因此六尘也被称为“六妄”;它们能衍生各种执着烦恼,导致善心衰减,所以也称为“六衰”;它们能劫持一切功德法财,因此称作“六贼”。
佛教指出六尘的过患,旨在提醒修行者时刻注意保护六根门,不被虚幻的外境所迷惑。无论是五欲还是六尘,它们的危害并不在于自身的不净,而在于人心的愚痴无明和贪爱染着。我们应保持不贪不拒的中道态度,在日常生活中返观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