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13:21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1:17
是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1:18
对的,真的是一个月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1:21
这一般是在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判决书中最后会有的条款之一,主要目的是为了督促债务人在判决书中所规定的履行期内及时履行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在规定的履行期内履行债务,那么就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一利息的计算基数一般是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也就是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利息。举个例子,如果目前的同期贷款利率是6%,判决书判决被告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给付原告10000元的债务。如果债务人在此期间不支付,那么原告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2016年12月31日申请执行,那么2015年12月31日到2016年12月31日的迟延履行金就是10000乘以6%乘以2=1200元。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1:19
是一个月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7 01:23
肯定有一个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