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4 09:40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4:29
可落户“公共户”。《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本市常住户口“公共户”设立与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后可以落户:
(一)市内户口待定的;
(二)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四)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
(五)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不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公共户”入户申请
(一)申请材料
1. 基本材料
(1)申请人(监护人)的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4)申请人在本市确无他处落户的相关证明;
(5)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发生变化或已购置房屋后必须办理户口迁移的书面承诺。
2. 相关证明
(1)市内户口待定的申请人须提供《户口迁移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材料;
(2)刑释解教的申请人须提供释放单位签发的《释放证明书》(副本)或劳动教养管理单位签发的《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正本)或其他释放证明;
(3)房屋出售、拆迁的申请人须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凭证;
(4)法院判决户口迁出的申请人须提供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5)保障性住房租赁的申请人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房屋买卖合同、动迁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6)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明;
(7)存在家庭矛盾的须提供相关情况证明(经社区民警审核签字)。
(二)办理流程
在本市无实际居住地的市内户口待定、刑释解教等人员应当向原户口迁出地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后,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向申请人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对证明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的居住房屋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是否予以入户的意见,报派出所领导审批。
经公安派出所领导批准同意入户后,申请人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4:30
根据2016年11月28日出台的上海买房新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70%。简而言之,现在上海的情况就是认房又认贷。shzyshange44 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分析,首套房全款付清无贷款,卖掉后房屋登记系统是查询不到房产。在这样的情况下,再贷款买房还是算首套房的。 附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7 04:36
如果你仅有这一处住房,房子卖掉后,你和你的家人户口没有别处住房可以落户,就可以不要迁走,户口本不用变更,户籍处所仍然落在此房屋上。他人买到你的这处住房后,把户口迁到这处房子上,他带着以他(她)本人名字的房屋产权证在说明情况后,公安局户籍处会为他们另立户口本。并不影响你原来的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