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办了 户口没迁在男方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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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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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04:02
有效的,离婚后应与男方协商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男方拒不配合的,可求助*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判决书)等材料,*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根据《福建省*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一百七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教育无效的,书面告知其相关户口*;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派出所可以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告知书》,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一)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予以受理其《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手续;
(二)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判决书)等材料,*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三)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购房、诉讼等其他社会活动的,*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参考福建省浦城县*网站,http://www.pc.gov.cn/cms/html/gaj/2015-08-05/288679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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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04:02
第一,没有任何规定,双方离婚后,一方的户口必须迁出。探视,由于各地户籍*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想办法。
第二,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机关了解户籍*,*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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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04 04:03
有吧,找专业法律咨询吧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4 04:03
当然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