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护人的法定年龄有限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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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天前
被监护人的法定年龄是有限定的,一般是被监护人到达十八周岁时就可以自然的终止,但如果当事人没有民事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能力,那么监护的责任一直存在,这都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处理的。 正常的年满18周岁的人,就是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此时是没有监护人的,除非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这种情况下才有必要设立一个法定监护人。
法定监护人职责: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主要是保护民事行为能力欠缺者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监护是一种职责和义务。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有:
(一)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监护人担负有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他们的姓名权、荣誉权的责任,同时,还担负有排除来自于各方面的对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实施侵害的义务。监护人也负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培养和教育的职责。
(二)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监护人于监护职责范围内管理好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应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财产权益的行为,并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为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的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并对不当得利人进行追索,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权益。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财产为处分行为时,必须遵循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否则,监护人不得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行为。
(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监护人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是其履行监护职责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根据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为民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除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外,为其他民事行为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参加诉讼活动,也应由其监护人代理。在家庭保护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监护人除具备法定情事外,不得终止代理。
(四)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被监护人就是被监护人保护的人,在未成年人时一般是需要设立有监护人的存在,但当事人只要到了十八岁那么监护人就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这种关系也不再持续,但如果当事人智力有问题,那么还是需要一直监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