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全忠山东省劳动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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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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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8 08:03
马全忠,这位1909年出生于山东省阳信县城区南香坊(现阳信镇南香坊村)的杰出人物,生在一个贫苦的家庭,以其坚韧的性格著称。他于1926年在城里高等小学毕业后,投身于农业劳作,甚至有过讨饭和做长工的经历。1945年冬天,他积极推动成立南香坊村农救会,并担任会长,带领村民进行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的斗争,以及参与1946年的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9月,他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党。
1951年,政务院的决定强调了组织起来以实现脱贫的重要性,马全忠积极响应,他动员了5户贫苦农户于4月1日成立了阳信县的第一个常年互助组。这个互助组通过统一生产计划、平等互利的原则,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当年的农业产出显著增加,抗灾能力增强,农活进展顺利,质量优秀,亩产相比1950年提升了两成。到年底,互助组规模扩大到12户、49人,对全县的互助合作模式产生了积极影响。
1952年,马全忠将互助组扩展为全县首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幸福农业生产合作社,担任社长和党支部*。这一年,合作社的粮食产量达到175公斤,比上一年度增长了75公斤,其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震动,推动了全县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迅速发展。
在1953年至1957年期间,马全忠的卓越表现使他连续参加了山东省农业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和山东省第三届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议,被山东省*授予劳动模范和社会主义农业建设积极分子的称号,他作为农民的代表,多次参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和县人民代表大会。
尽管在1965年因身体原因辞去了唐家生产大队党支部*的职务,转而从事果园管理工作,马全忠始终坚持劳动人民的本色。1975年,他因病逝世,但他的贡献和精神永远铭记在阳信县乃至山东省的历史上。